网上柏林 > 问禅寮 > 有声书库 > 圣严法师《38则职场智慧》 > 36利益为大家所共有

《38则职场智慧》第四篇  团队的合作法门

利益为大家所共有

圣严法师著 主持人:李艳

六和敬的“利合同均”可以从两方面来说,一个是制度层面,另一个是伦理层面。从制度层面而言,在这个制度之下,一切东西属于成员、团体所共有,例如一个经营成功的公司,应该让员工成为公司里的持股人,也就是股权所有人,所有的员工每年都可以分到股息或者是红利,如此公司经营得愈好,员工拿到的钱愈多,就会带动全公司的士气。不过随着每个人的职务、能力,以及对公司奉献的差异性,得到的股分权利、持股就会有所不同,获得的利益也不一样,但这还是利和同均的有利共享。

又例如,中国古代社会里的大家庭,常有五代、六代,甚至七代同堂,那么大的一个家族里,财产基本上是共有、共享的,媳妇、儿媳妇、孙媳妇都各有各的私房,各有各的权益,在他们自己的私房里,还是可以享有自由的;不过,其中也有一点点差别,父亲、儿子的权势会比较大,媳妇则小一点。中国社会的男女地位不平等由来已久,或许这是因为过去男人在外要交际应酬,所以用钱用得比较多,女人主内就用得少一点。就权利、利益来说,这样的情况不能说是不均等。

佛教所讲的“利和同均”并不是完全均等,也不像资本主义是完全个人私有制。在现代社会中,有抱负、有远见的企业家,不应只是为了让自己富有而赚钱,或是为了让后代子孙衣食无忧而经营,大企业家们应该要有利和同均的理想和理念,才能够把事业经营出大格局。

利和同均的另一意义则是属于伦理、道德的。有些人的能力很强,相对地,他所能争取到、得到的就一定很多,多到他自己一个人,甚至是整个家族都用不完,因此他应该适当地处理财产,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捐给教会、非营利性事业团体,或是投注在社会福利上,而这种把财富回馈于社会的做法,是另一层次的利和同均。这一种伦理层面的利和同均,可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美满。

工作自在语

有抱负、有远见的企业家,不应只是为了让自己富有而赚钱,或是为了让后代子孙衣食无忧而经营,大企业家们应该要有利和同均的理想和理念,才能够把事业经营出大格局。

上一节:35利和同均
 
Copyright 2005-2006 柏林禅寺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