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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滥用“一切法皆是佛法” 覃江 |
从古至今,总有一些佛弟子偏执一切法皆是佛法的观念,说一切宗教,尤其儒释道三教,都是同一个道的不同化现,力求把佛教与其他宗教完全混同起来。这种说法从表面上看,似乎体现了佛教的般若智慧和个人容纳百川的宽广胸怀,以及中国文化巨大的宗教容受度,似乎也特别符合当代世界要求宗教宽容、宗教对话的时代风格。但是,这样的宗教混淆,不论对佛法,或是对其他宗教,其实都危害极大。从佛法的角度来说,持这种看法就是没有把佛法的真俗二谛,体、相、用三个层面,与外道的共法与不共法搞清楚,未能具足三皈,坚持净信,是一种毁坏戒体的严重错误。 从宗教学的理论来讲,宗教之间的相互宽容和尊重,并不是要消除宗教差别,而是相反,每一种宗教都应该尊重和承认别的宗教的特异性,承认别的宗教存在的价值,这才是真正的尊重。如果强行把别的宗教说成跟自己是一样的,是自己宗教的一部分,是自己宗教的其中阶段和状态,这才是真正的轻视和侮辱别的宗教。 比如,在19世纪比较宗教学刚刚诞生的时候,一些西方宗教学家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上,以进化论的眼光,认为一神教是最终极最完善的宗教,是所有宗教进化的最终目标,其他宗教都是向着基督教进化而没有进化完全的“半成品”(参见夏普《比较宗教学史》)。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基督教中心主义。在今天,当社会达尔文主义被完全否定,基督教中心主义饱受批评的时候,这种对其他宗教的歧视性看法也早就被抛弃了。比较宗教学的发展已经从过去的求同,发展为后现代的求异(参见《巫术的背影》),也就是去寻求各种宗教的差异性,谋求建立在差异上的宗教宽容和平等对话,而不是让某一种宗教一统天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宗教平等。 宗教之间当然也可以对话和融通,但这只能是在普世价值和部分文化层面上发生。在最核心的教义方面,宗教之间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天主教神学家孔汉思(HansKung,又译“汉斯?昆”)在他和秦家懿合著的《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一书的最后,谈到“双重教籍”问题的时候,他讲到宗教融通的三个层次,即文化、伦理与信仰。他认为宗教与宗教之间,在共同促进普世伦理方面是可以沟通合作的,在文化上也必然会相互影响和吸收,这两个层面是可以融通的。但是在宗教最核心的终极真理方面,则不可能融通。比如基督教相信上帝创造了万物,佛教徒就肯定不能接受。因此,他说:“从本质上看,做基督徒和做佛教徒并不完全一样:一个人不能既追随耶稣同时又踏上成佛之道。”“虽然文化和伦理完全有可能融合,但是每一宗教的真理都触及人的深层乃至最终要人做出取舍抉择。不仅闪米特渊源的排他型先知宗教如此,印度渊源的吸收型神秘主义宗教也是如此,取向哲理的中国宗教也不例外……因而,尽管文化和伦理的双重身份并非不可能,并且应当巩固这种可能性,但是双重教籍的可能性从信仰最深挚最严格的意义上看,则应排除在外——被所有的伟大宗教所排除。”(《中国宗教与基督教》,p244—245) 因此,对于每一种宗教的信仰者来说,认识到自己的宗教与其他宗教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并不会让自己变得狭隘和偏执,更不会导致歧视或迫害,相反只会让自己在坚持信仰的同时更加宽容。而歧视和迫害恰恰是由无视宗教差异,不承认这种差异的价值所造成。世界上的宗教战争无一不是因为某种宗教想要“千秋万代,一统天下”,否定宗教差异的合法性,及否认别的宗教存在的价值所造成。所以,宗教徒不但不应该抹杀宗教差别,反而应该积极正视和捍卫这种差别,以维护宗教之间的平等与和平,对于“一切宗教(法)都是XXX”这种表达方式和意识形态,应该十分警惕,坚决否定。 从佛教的角度来说,当一位佛教徒搞不清楚佛法与其他宗教的差异,唱起“一切法皆是佛法”的高调,事实上,既丧失了对其他宗教正确认识和对待的前提,更破坏了佛法真俗二谛的正见,否定了三法印和实相印,毁坏了戒体。这种不加区别毫无层次的所谓融通,最后产生的只会是一无是处的“怪胎”。 从佛法的体、相、用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至多只能从真谛、从本体上这样讲。因为一切世间万法的本质皆是因缘生灭,空无自性,一切法皆是唯心所现,唯识所变,就像一切波皆是水一样,“全波是水,全水成波”,一切万法的本体都是真如,十法界皆是真如的缘起,由此称“一切法皆是佛法”。《大宝积经》中说:“诸法本性与佛法等,是故诸法皆是佛法。”《宗镜录》中说:“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佛法谓何?即无所得。未曾一法有可得性,是故一切无非佛法。”一切法皆空无可得,所以是佛法。 但是,这个观点如果就俗谛论,从相、用的层面来讲却是不适宜的。一些外道法虽然可以助成佛法,变成引导众生进入佛法的一种诱因,但是它们毕竟不是佛法。因为世间每一事物的生成变化,都是依据缘起法则,都是依赖于因缘而产生的。每一种事物,每一个宗教产生所依赖的因缘条件,既有“共”也有“别”,既有共同性也有独特性。就像世界上的树叶,其共相都是树叶,其别相却是永远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所以每一事物和宗教的相和用都不一样。虽然“全水是波,全波是水”,但是每一个波浪的形状、大小、作用等等都不相同,古人称为“全波是水波非水,全水成波水自殊”。 每一种宗教虽然都是导人向善求真,但是各自所依据的地理人文环境、历史条件、宗教经验、教义学说、教化对象、终极目标等都不一样。所以从相用来讲,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主张“三教合一”、“万法同宗”,就违背了佛教的缘起法则。这些说法其实是执著于事物有一个“一相”、“共相”,认为一切事物和宗教都应有一个共通的本质,并试图以这个一相、共相,这个共通本质来统摄和消除别相、异相。但是,佛陀在《大般若经》中明明说:“诸法无相,非一相、非异相。”所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三教合一”的观点背离了非一非异的诸法实相,完全否定了一切法空无自性的般若法印。 《金刚仙论》就曾对一些人混淆、滥用《金刚经》中的“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进行了分析和批评。因为佛陀在说了“一切法皆是佛法”之后,紧接着说了一句:“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金刚仙论》认为前一个“一切法”,指的是“有为一切法”,后一个“一切法”指的是“无为一切法”,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叫“即非一切法”。《金刚仙论》说:“有为一切法,体是虚妄,故非菩提。无为一切法,体是真实,故是菩提。勿得以一切名同,便谓有为一切亦是果头一切万德佛法也。”这个分析极为准确精当。 对于佛弟子来说,持有“一切法皆是佛法”,尤其是“三教合一”、“万法同宗”的见地,对于实际修行的危害是致命的。因为有了这个见地,就会破坏三皈依的戒体,断灭善根,无法真正圆满具足正信、正见,得不到佛法的真实成就,称不上是真正的佛弟子。《瑜伽论记》引论文说一位合格的皈依者必须要具备四个认识:“一、知归依生大功德;二、知所归邪正差别;三、自誓愿今时、未来时舍邪归正;四、离佛外更不说有余大师。”如果我们没有这些认识,没有生起对佛法僧三宝的决定信仰,那就未能满足皈依的条件。哪怕我们行过皈依的仪式,在行为和言语上看起来是一位佛教徒,但是如果在内心中并不把三宝看做是唯一真正的皈依处,不能认清佛法与外道法的邪正差别,比如认为其他宗教学说和佛法差不多,甚至比佛法还要高明,或者通过其他宗教的修行也可以获得佛教的果位,那就不能说是真正的皈依。因为我们的皈依体是由身口意三业向佛法僧三宝的完全投靠而生成,这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戒体。如果我们舍弃所学,宣布放弃信仰,或在内心中并不认为佛法是至高无上的真理,是人天唯一的依怙,那么这个戒体也就破坏了。破坏了皈依体,就无法得三宝的救护。《大毗婆沙论》说:“归依义者,谓救护义是归依义。” 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是什么呢?明代莲池大师《竹窗随笔》记载的一个故事,很能说明问题: 隋梁州沙门慧全,徒众五百。中一人颇粗异,全素所不录,忽自云得阿那含果。全有疾闭门,其人径至榻前问疾,而门闭如故。明日复然。因谓全曰:师命过,当生婆罗门家。全云:我一生坐禅,何故生彼?答云:师信道不笃,外学未绝,虽有福业,不得超诣! 今时僧有学老庄者,有学举子业经书者,有学毛诗、楚骚及古词赋者,彼以禅为务,但外学未绝,尚缘此累道。今恣意外学,而禅置之罔闻,不知其可也! 笔者当初读到这一段,真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因为正信正见不具足,未绝外学,参禅便无法成就。那么,把信愿之有无作为往生与否的决定条件的净土宗,更是可想而知了。多少念佛人,生前嘴巴磨破,心中信仰却并不纯净坚固,学有旁骛,疑根暗伏,临命终时,仍然手忙脚乱,毫无往生祥相,一生修持,尽付东流,岂不是大悲哀! 请让我们再复习一遍三皈依的誓言,善自护持吧!《优婆塞戒经?受戒品》:“若归佛己,宁舍身命,终不依于自在天等。若归法己,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典籍。若归僧己,宁舍身命,终不依于外道邪众。” 当然,这并不是说,佛弟子就应该封闭自守,不与任何其他文化、宗教进行交流,不积极应时代的变化和众生的需要,进行革新,开出新义,创造新局。宗教上拒绝任何改革的极端保守主义,同样是违背缘起法印的邪见。宗教上的改革,同样有着层次性,核心的境行果,好的制度和传统决不能改,而不符合时代要求,不能更好地为现时代的众生服务,对佛教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的东西,则必须要改。这也是从民国以来,以太虚大师为代表的人间佛教的倡导者们所一直实践的佛法的大智慧、真精神。 从佛弟子个人来讲,也并不是除了佛经之外什么都不能学不能看。除了佛经什么都不接触,那么就无从比较佛法与外道的正邪,就无从生起正信,具足三皈,产生正见,更无法以各种方便,行菩萨道,以广大无量法门救度众生,令入正法。否则,佛弟子岂不个个都要变成与世隔绝,孤陋寡闻,见识短浅之人? 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好世间学问与佛法的关系呢?应该学习什么样的世间知识,以什么样的心态、立场、方法来学?对这些问题进行抉择,最具般若智慧,最符合大乘佛法中道精神的态度,其实维摩诘大士早己做了最好的示范。《维摩诘经》记载,他“受诸异道,不毁正信;虽明世典,常乐佛法”。这个态度就是虽学外学,但是对佛法与外道法的共法与不共法,极为清楚明确,以佛法为真正的无漏法,为唯一皈依处;既以佛法为唯一真正的皈依,就不妨广学多闻,以无量方便,饶益众生。这才是真正的大乘佛法的般若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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