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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三题——三解脱门 [马来西亚]素闻 |
引言 金碧辉煌、红墙绿瓦的汉传佛教寺院,在各处矗立,早已成为地区景观之一。人们对于隐藏其内的种种现象,总具一份好奇,街头巷尾,往往谈论不休。一般非佛教徒,接触寺院机会较少,自然说不上有正确的认识。就算虔诚信徒,由于太过投入,习以为常,于其真相也每讲不清。 喜爱游历的人,无论是在名山大川,抑或古城旧镇,也一定会被点缀其中的寺院,深深吸引住,留下回忆。甚至目睹了一些庄严的宗教仪式,神秘之感,油然而生。但匆匆离去,无法进一步获得更多信息。茶余饭后,绘形绘声,亦总是道听途说,全非事实。 试举一例。首先必须经过一道“山门”,才能进入某间寺院。不管是宏伟牌坊,或只是油漆大门,山门则为俗称,正式应该叫做“三门”。 因此,有些寺院遂设中间大门,配以左右两旁小门,凑成三数。较大的寺院,更有前中后三道之门。其实,所谓三门,是寓意佛法中的“三解脱门”。 三解脱门,即为:“空解脱门”以证人诸法无我、“无相解脱门”以证人诸法平等、“无愿解脱门”证入诸法无住。此三者总合成般若的甚深义理,乃一体之三面,不可分割,亦即其体(本质)为无我、其相(状态)为平等、其用(功能)为无住。无我故能无所有、平等故能无所得、无住故能无所取。全部佛法的修证,都涵括在这三个境界之中。传持教法的寺院,当然不能违反此三项原则。基于三门中以空解脱门居首,佛教僧团又可称为“空门”。 三门义理深奥,一般人不易明了。历代祖师遂于寺院制度运作主时,将三解脱门的深义,融摄在内。由是,寺院触目均为表法,处处皆有妙意,无不希望得入其门者,都能藉以悟道。现从寺院的千绪万端中,拈出三个主题,尝试描述一下,或者可以有助于人们对佛教产生正确的信解。 佛教流传于世,已有二千余年历史,随着在不同区域的宏播,又可分作汉传、藏传、南传三大系统,各具特色,寺院风格各有不同。而汉传佛教向分八大宗派,目前亦只能介绍影响最为深远的禅宗制度。港台、星马寺院,又皆分流自大陆,并以江浙一带丛林作为典型,现在只就其主要模范寺院而言。 一、丛林制度——空解脱门 空即无我,寺院制度的本质,处处体现着这个甚深道理。 禅宗寺院古来称作“丛林”,一方面因为多选址于市郊的幽静山林,另一方面也用树木聚集来譬喻僧众的和合居住一处,更有草木不乱生长之意,表示其中具足规矩法度——清规。 丛林又以其住持传承方式不同,可分作“子孙丛林”与“十方丛林”两种。前者寺产私有,师徒相承。后者寺产则属公有,又分为“传法”、“选贤”二类,住持由十方僧众中挑选继承。一般而言,“子孙丛林”可以度徒,但不能传戒,也不一定可以让人挂单。“十方丛林”则可定期传戒,但不可私度徒众,以杜绝偏私的流蔽,十方僧众皆能依法挂单,甚至担任职务。最能体现无我精神者,实为十方丛林制度。 相传“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禅宗丛林始创于唐代马祖道一禅师,而清规则由其法嗣百丈怀海禅师所订立。当时的寺院制度,原本依据律宗制定而行,但禅门自六祖慧能大师之后,宏传日盛,而禅宗修持又别具一格,长期依附律院,显然不便。于是马祖百丈师徒,本着律制精神,融合中华文化,大胆创新,遂有丛林清规诞生。唐末会昌法难之后,各宗典籍散佚,元气大伤,唯有不立文字的禅宗一枝独秀,流播不绝。由此丛林制度更加影响深远,以至后来各宗,都纷纷向禅门借镜。 丛林清规初创立时,就以其特立独行的风格,惊世骇俗。“不立余殿,先树法堂者,表佛祖亲嘱受,当代为尊也。所裒学众,无多少,无高下,尽入僧堂。”(百丈清规序)禅师于法堂代表佛陀住世说法,僧众于禅堂过着团体生活,这种注重身体力行的学风,更能重现佛世僧伽精神,不啻给当时事相僵化的教界,来个一针见血。 丛林清规于宋代得到朝庭的拥护,更趋完善,并且各寺都有自己不同的家风和规矩。至元代则由政府统一,诏令天下遵行,世传《百丈清规》八卷,即于此际定本。时移世易,事则转烦。近世自太平天国之后,长江下游禅宗四大丛林,即宁波天童寺、镇江金山寺、常州天宁寺、扬州高曼寺,除了共同遵守的清规以外,皆有因地制宜的“规约”,附带别行,其中以《高旻四寮规约》,更属集大成的典章制度之作。因此,全国各地寺院,都向这些模范丛林学习取经。甚至今日港台、星马大小寺院,仍然可以看到清规的遗风,千余年来,未尝稍歇。 不单教内如是,丛林清规亦影响着社会各个阶层。举例而言,宋代儒家书院制度、元代道家全真教团,即受其启发而仿效创立。明代开祖朱元璋,微时曾寄居僧寺,日后大明初期官制,亦有沿袭丛林称谓。明亡,反清之士成立帮会起事,多有藉着僧道身份以作掩饰,渐亦参照丛林制度来组织社团,后来则衍成洪门、青帮等黑社会,仍尊禅师为始祖,这更是意想不到。由此可见清规影响的深远了。 当然,演变发展过程中,未必能够完全把握住丛林原创精神,但总体上依旧不失禅门家风。下文试从硬件及软体两方面,作一介绍。先说禅宗寺院布局 凡是较大的丛林,进入三门之后,多按南北中轴线布置殿堂,再于东西对峙设置配殿,形成了多进四合院的建筑群,基本上是采取中国传统院落形式,整体中又有独立的布局。 寺院乃佛法传持之所,整体上即表义为空性。独立的殿堂,则属差别不同的相状,得以各尽其功用。换言之,于空性地基上,呈现出某个宗派具足特色的相用。 禅宗寺院的中轴在线,即安立佛殿、法堂、禅堂(古称僧堂),表示佛法僧三宝住持之地。东西配置,则有钟楼对鼓楼、伽蓝殿对祖师殿、方丈对祖堂、斋堂对客堂等不同,其余的库房、厨房、云水堂、上客堂、浴室、架房等设施,则分布四周各处,表示拥护三宝,不赘。 佛殿多题额作“大雄宝殿”,略称大殿,三殿居前,供奉教主本师释迦牟尼佛为主,乃僧众朝暮课诵及佛事进行之处。法堂,三殿居后,一般不供佛像,唯设法座,乃住持上堂说法、提倡宗旨之地。禅堂,三殿居中,乃僧众坐禅用功及歇息之所。 禅宗的核心是悟道——证人空性境。因此,禅宗寺院自然以求得开悟的场所——禅堂作为一寺中心,其它殿堂恰如众星拱月般,分卫四方。唐宋情况的确如此,后来虽将禅堂移往东西面较幽静之处,而改将佛殿居中,前立天王殿以表护法,但禅寺精神依然未失。 可以这样讲,没有禅堂的寺院,则表法不全,不能称为禅宗典型丛林。因为整个禅寺的人事制度,皆以禅堂生活作息为主脑而开展。若无禅堂,即等于无根,禅宗的相用亦无法揭示了。因此,禅堂自古就有“大冶洪炉”的譬喻,具足改变气质、净化身心的功效,堪称为禅宗教育中心。这正是马祖创立丛林的本怀,也是禅门异于他宗的特色。 次说人事分配制度 中国以农立国,唐代初创的禅宗制度,当然和农业社会息息相关。寺院皆“农禅并重”,自给自足,百丈禅师并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高风千古流传,此与印度僧团奉行托钵乞食制度不同。基于此,丛林中人事安排,亦随顺当时的生活方式而建立,藉以显彰佛法的平等精神。 一寺之主,即称为“住持”(港人多误作:主持),具有代佛宣化、住持正法之意。因其居室只有丁方一丈,故又称为“方丈”。职掌全寺禅修和行政等事务,是一寺的首领,遂称作“堂头和尚”。古代多由朝廷挑选学德俱尊的长老出任,后来则依法系传承推选轮任。一般任期是三或五年,亦有更长的,期满尚可连任。 住持和尚虽似无上权威,亦仅代表一寺提倡宗旨,作为大众师范,指导实修,行其身教,以德服人。而实际权力则由其下“四大堂口”所分,每一堂口均设首领一名,分管各个部门。各种执事的大小职务,虽由住持任命分派,但却称作“请职”,意谓以礼聘请,而非命令。因此,寺务的处理,都是住持会同全体执事公议决定,不能一意孤行,十分民主。遇有重大劳作,全寺住众均行“普请”(集体出坡劳动),连住持亦不能例外,还须躬先领头,绝无徇私。 各种执事请定之后,都同依着一个最高信仰,尽心尽力为常住办事。其职务每半年(或一年》一换,通常在正月(或七月),皆循限期“退职”(辞职),再由住持重新“请职”任命。各处人事厘定后,于就职前尚须依次“巡寮”,亦即参访前任者住所,以表敬意。“铁打常住流水职”,即谓体空的寺院,常住不动,而相用差别的职事,则如流水变迁,二者综合成为丛林。凡此都有一定程序,巨细靡遗地记录在各寺的《规约》之中。 寺院职务又可分为“序职”及“列职”二类。序职是指僧众修学的深浅资历名位,列职则是僧众实际担任的大小职位。寺院中正式安单的住众,都有一个序职的名位,无须辞职,并可晋升增上,这是依他在禅修实践时的经验而获得,以决定其在禅堂的坐位、大殿的站位,及行列中应走的次第。列职则为寺院中各个部门的执事人员,皆有任期,期满都须辞职,所辞的是列职而非序职。并且还有若未曾在禅堂修习一期、则不能就任为执事的规定,其用意是,如果不经历禅修体验,就不堪在纷扰寺务中出力,由禅体而致用,益见禅堂确乃丛林核心。 序职列职合共有四十八单之多,各依东西二序两班分配。中国寺院以坐北向南为中位,则左右两面遂为东西二序,亦即进门后左边为西序,右边为东序,并以左为长为大,因此西序的僧众总较东序要年纪大些。 丛林人事组织完备,内部分工甚细,虽有四十八单的执事,其实权皆分配在方丈之下的“四大堂口”:禅堂、客堂、库房、衣钵寮。其中,禅堂是寺院的修行中心,乃为主体,其它三个堂口,是辅助的行政组织,则为支分,合称“外寮”。 禅堂西序,由高至低,设有座元、首座、西堂、后堂、堂主的班首序职,都是协助住持指导僧众禅修的长老,辅以书记、藏主、知藏、参头、司水。东序则设有维那(一位)、悦众(多人)的执事列职,是乃维持一寺纲领的司法人员,辅以祖侍、烧香、记录、侍者、香灯、行者、清众。换言之,禅修指导由班首各职负责,禅制推行则由维那悦众执行,所谓“方丈和尚立规矩、班首师父教规矩、维那师父行规矩”,修学中心的禅堂之内,名副其实是教政分家。 客堂主要处理接待访客及安顿僧众等外务,下管大寮(厨房)、云水堂、上客堂。设有知客(多位)为首的列职,辅以僧值、照客、典座、寮元、贴案、饭头、菜头、行堂、门头、圊头等,全权招待来客、接收挂单、安排食住、监察治安、照应法事,实为日常生活工作的管理中心。 库房主要管理财政出纳及日用物品等内务,设有监院为首的列职,辅以副寺、库头、坡头、田头、庄主等。全权处理财务、耕种收租、修缮房屋,督导如开门七件事的粮食出入。监院俗称“当家”,寺务权力仅次于方丈,监督全寺,责任广大。寺内每一执事若遇难题,都要向他请教。 衣钵寮属于方丈的事务所,设有衣钵、汤药等职,可说是住持的机要秘书、直接助手,一般多选年轻灵敏者充任。全权照料方丈私人生活作息,并保管贵重法物器皿,甚至兼管会计。 基于外寮三个堂口的大小事务颇烦,类似社会机构组织,如果任职的僧众道心不够坚固,往往处理不当,甚至错了因果。因此,禅堂的修行,成为挑选执事的决定性准则。于禅修有了体验,还必须分配到外寮三个堂口中任职,可以藉境炼心,加深悟境。职位的升序,亦和内证相互表里,都是由最低层开始,循序逐渐增上。虽然体系繁复,确也与佛法不相违背。 丛林内职务井然有序,却每半年(或一年)更变一次,无论是禅堂或外寮,充分展示出人事无常的定律。大小职位执行,都是一心一意地替常住办事,不存丝毫私念,只为衬托禅悟境界,完全体现诸法无我的意趣。如此互相呼应的清规制度,只要能够亲历其境,不知不觉中,身心自然得以改造。 如果不从上述两个角度去分析丛林制度,虽着意于建筑布局或人事设施的研究,恐怕亦未能得窥祖师用意,更无法领会禅制本质的表法是“空解脱门”,这也就是中国禅宗寺院制度的一大特点。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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