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刊主页2007年度第一期编者小语
 

编者小语

(接上期)

有人担心,僧人如果不通过上述四种方式(即:将佛法学术化一一将僧人的角色定义为佛教学者;将僧团慈善化一一将僧团的功能定义为慈善机构;将修行经忏化一一将修行定义为赶经忏;将信仰商业化一一将寺院定义为经济实体),主动融入社会,主动争取社会地位,慢慢就会被社会淘汰。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僧人的出现,一开始就是以修道、证道、传道者的面目示现的,一开始就是以出世间法的感召力来影响世人的,它的清净性、神圣性和超越性对沉溺于世俗烦恼中的大众来说,具有不可思议的吸引力。正因为如此,作为一名僧人,他只要真心诚意地养成僧格,勤修戒定慧,他就算尽到了自己的本分,对公众来说,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感召力。

现代社会的情形是,有钱的人多的是,有学问的人多的是,有名望的人多的是,有地位的人多的是,对信众来说,这些都很平常。然而,真正有道心、有道行的人却非常难得,他们在信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远非有钱的人、有学问的人、有名望的人、有地位的人所能比拟。不难想像,像虚云老和尚、弘一大师、广钦老和尚那样的佛门大德,如果出现在我们面前,对于绝大多数信众来说,无疑要比那些世俗的人更有摄受力,更能激发起我们内心深处的神圣感和向道之心。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僧团的社会地位能否提高,对公众是否有摄受力,不在于僧团是否有钱,是否有名声,而在于它是否有道,是否清净,是否真修实证,是否真为信众提供法的服务。因为信众对出家人的期许,本来就是以道心、道行、道德为标准的。僧团离开了道心、道行和道德,幻想通过其他途径深入人心,那是一种错用心。

人间佛教要求的是“大隐”一一大隐隐于市。如果做不到“大隐”,安住在寺院里,精进办道,现清净相,随缘接众,也是很不错的“小隐”。总之,出家人得有一点“隐士”气,也就是说,要有点“山林气”。社会越是染浊,人心越是不古,出家人适当地保留一些隐士的风范,少一点世俗气,它的感召力反而会更大一些。当然,这个“隐”不是自我封闭,不是麻木不仁,不是形式上的离群索居,而是以道心、道行和道德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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