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刊主页 / 2006年度第四期 / 编者小语 |
编者小语 |
(接上期) 有不少人认为,寺院里的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是十方信众供养的,在家人消受不起;将寺院里的财物转施给在家人使用,会折他们的福。但是,出家人如果是带着一种布施的心、一种感恩的心、一种跟世人结善缘、结法缘、结佛缘的心,回报社会,力所能及地去帮助社会上那些贫苦的人们摆脱痛苦,通过这种方式,“令未信者信,令已信者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它未必与佛制戒律的精神相矛盾。 爱护常住的财物是每一位信众的神圣职责;但是,它却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只进不出”。当寺院与当地的某个居民或某个单位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一方面,僧团毫无疑问要维护寺院的权益,但是,僧团毕竟不是社会上普通的利益团体,它的关注点不是暂时的物质利益,而是“法的利益”,因此,它同时还必须考虑,通过何种方式,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能够保护寺院的利益底线,同时又能够成就对方的善根,这是对僧团来说,是一个修行的课题——有时候,这个课题显得如此的尖锐,以致左右为难。但是,我想,只要是抓住了“发心”、“法财”这个根本,没有矛盾是化解不了的。用俗人的眼光去处理问题,矛盾往往会越结越深。但是,如果一切往“道”上会,有很多问题是当下就可以迎刃而解的。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净慧老和尚2005年在四祖寺除夕茶话会上的开示。在开示中,老和尚谈到了四祖寺是如何化解“停车场”之矛盾的—— 四祖寺门前的停车场,原来是当地老百姓的耕地,四祖寺出资把它改造成了停车场,交给村里管理。这样,村里通过收费,可以补偿原耕地的户主,同时还可以为村里创造一点点收入。为了管理,村里后来把停车场承包给个人,每年向承包人要四万块钱。为了多挣钱,承包人拼命地向停车人要钱。由于管理不规范,大家都很烦恼、怨气冲天,这也间接给四祖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四祖寺决定每年拿出三万五千块钱,把这个停车场租下来,然后免费供大家使用,这样村里也就不用再收费了。当时,常住也有个别人想不通——“你看,寺院花了钱修建了停车场,到头来,寺院又花钱租下停车场,供别人免费停车。这么傻的事情也要去做!”净慧老和尚回答说:“我们和尚还是要做一些傻事比较好。和尚傻一点,大家就能够接受。和尚太精明了,账算得太厉害了,那就很难与人和谐相处。” 为了和谐与当地老百姓的关系,净慧老和尚提出了“建设大四祖”的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理念,净慧老和尚通过牵线搭桥,给当地老百姓兴建了一座水库,还给村里修了一条通向深山里的水泥路,最近又决定把附近几处古迹修复一下——本来这是文物部门的事情。在老和尚“建设大四祖”理念的指导下,四祖寺的弘法事业越来越红火,与当地老百姓和政府的关系越来越融洽。 我很敬佩净慧老和尚的心量和智慧。我也很高兴地看到,老和尚手下的几位得力弟子,都在自觉地按照老和尚的教导去做。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佛教的希望。他们不愧为虚老的子孙。 当寺院有了一定社会力量的时候,一定要主动地通过弘法、慈济等方式去回报大众,不要等到别人主动地伸手向你要,那个时候,可能太迟了。先主动地去回报大众,大众就会感恩你,真诚地拥护你。如果等到大众主动地伸手向你要,那时,你不仅不得不给,而且还不落好,还会招来怨恨,大家都很别扭。 对修行人来说,当个人的利益遭到别人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佛菩萨对自己的勘验,对自己的加持;作为寺院,当它的利益与别人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同样也把它看成是诸佛菩萨对整个僧团的护念和力口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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