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刊主页2005年度第五期禅法要义
 

禅法要义

唐思鹏

(接上期)

五、顿悟成佛禅

禅门中常流行一句“顿悟成佛”说。顿悟成佛如何理解?顿者顿除妄念,悟者悟无所得,也就是把一切杂念妄想、分别执著彻底除遣掉,名为“顿悟”。用什么方法才能除遣一切杂念妄想呢?当然是要用观察染净一切诸法皆无实体、我我所性了不可得的方法,来加以除遣了。只不过这种观察诸法实相、除遣杂念妄念的方法,一定是要在止恶修善、广度所有众生的现实生活中来完成的,妄念遣尽,法性觉悟圆满,便成转识成智、具足圆满功德的佛果,故名“成佛”。

又顿悟成佛的“顿悟”二字,有如下诸义:一是从当下修心而言顿悟;二是从抓纲抓总而言顿悟;三是从见诸法实相而言顿悟;四是从转变前六识的认识、依相解脱而言顿悟;五是对信心不足的怯弱众生而言顿悟;六是依“成满”二字而言顿悟。

一、从当下修心而言顿悟者。修心有四:1.学佛修行者首先应该具报恩心。所谓报父母恩、三宝恩、国土恩、众生恩,本着报如上诸恩而学佛。2.具惭愧心。常时检查自己的错误和缺点,本着慧能大师所说:“常见自己过,与道即相当”的教导,反省改正。对自己不足的地方,如才德和智慧,应该精进学修,力求成就才是。3.具欢喜心。古人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学佛之人一定要看得破,放得下,内心安乐,不为物累。若见他人离苦得乐、破迷开悟时,不仅不生妒忌,反而应该随喜赞叹,心生欢喜。4.具菩提心。菩提心对学佛者来说是最重要的了。一个人是不是真正在学佛,首先就看他是不是具备有菩提心,如果学佛多年,而不具有菩提心,那也是名义上的佛教徒;如果具有菩提心,无论他是什么样的身分,就是出家,就是具足,就是真正的佛弟子。因为菩提是觉义,此有自觉与觉他两个方面的意义。自觉是上成佛道,觉他是下化众生,发上成下化、自觉觉他的广大心,就是菩提心。所谓“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以此誓愿,坚住心中,永不亡失,长期实践,是为具菩提心。其实学佛修行很简单,一是发坚固的大菩提心,二是长期依所发的大菩提心认真躬行实践,三是最终将大菩提心修习圆满。依此三个步骤行持,定成佛道。此四心中,具前三心,亦可称为菩提心,若成就后一心,也可包括前三心。具此如上四心,是为从当下修心所说的顿悟。

二、从抓纲抓总而言顿悟者。抓纲抓总有三:1.求真善知识开示。什么是真善知识呢?一是多闻,二是具证,三是有大悲心,四是善说,五是常生欢喜心。这是无著菩萨在《六门教授习定论》中所说善知识的标准。若据《涅槃经》和《华手经》所说“自修菩提,亦能教人修行菩提,名善知识”。2.依法印标准而学法。三藏教海,茫茫无边,不知如何下手而修学。这就要求学佛的人必须掌握一定的标准,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以及“大乘一实相印”来受学通达如来一代圣教。与法印相符合的教法,是为佛法,反之则非是佛法。3.在当下的每一见闻觉知上,实践圣教,不取不舍。学佛最难的是在生活中长期实践行持。如何行持?即应本着《证道歌》中所说“取不得,舍不得,不可得中只么得”的教导来行持。所谓不取,就是指在生活中不取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境界相。何以故?能见如幻,实我不可得,所见如幻,实法不可得。就在见色上离能所二取、我法执著。见色如是,其余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尘、意了法,亦应如是,而不取相,不生执著。这就是不取。何谓不舍?即不舍弃止恶修善、广度一切众生的现实生活。《金刚经》说菩萨发愿把胎、卵、湿、化的所有一切众生度化到无余依涅槃的彼岸去。又说修一切善法,为人演说《金刚经》或四句偈等。这些就是不舍。不舍能离断边,不取能离常边;不舍可积福德,不取能生智慧;不舍不违俗谛,不取不违真谛;不舍能随顺因果律,不取能随顺无我律;不舍即不住涅槃,便异二乘,不取即不住世间,便异凡夫。不取不舍,无住而住,这就是自在解脱的大涅槃。本此如上所说的三点行持,是为抓纲抓总的顿悟。

三、从见诸法实相而言顿悟者。此亦有三:1.诸法实相是本自现成的。何谓实相?即一切诸法上的二空真理。所谓过去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现在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未来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此方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他方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佛出世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佛不出世一切法上实我实法是空。因此,我法二空的道理是圆满的,真实的,不随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普遍真理、绝对真理,无有一法而不具二空真理。诸佛如来解脱成就,也只不过是圆满证得了二空真理而已。是故从本自现成的诸法实相而言,称为顿悟。2.实相是自性涅槃,实相是无为法身。自性涅槃者,本性就是不生不灭、清净寂灭义。《解深密经》卷二云:“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中论》亦云:“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为何诸法无有生灭呢?因为“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缘生法是如梦幻泡影的生灭,而无有实在的生灭,故说无生无灭。这种诸法无有生灭的真实相,一切众生平等具有。依此平等具有的真如实相,便称无为清净法身。所以《佛地经论》卷七作如是说:“法身清净,真如为体,真如卽是诸法实性。”若从一切诸法而言,多称自性清净涅槃。无性《摄大乘论释》卷五云:“自性清净者:谓此自性,异生位中,亦是清净。谓真如者,性无变故;是一切法平等共相。”是故从自性涅槃,无为法身言,称为顿悟。3.诸法实相是不历阶位的。若从有为事相的角度讲,便有资粮、加行、见道、修道、究竟五位。而无为法是诸法的一味相、无变异、无来去、无生灭,无差别,如如不动,故不可说有次第差别。因此,从本自超越阶位的诸法实相言,亦称顿悟。

四、从转变前六识的认识、依相解脱而言顿悟者。学佛修行始终是做的一件转变错误认识为正确认识的转识成智的工作。所谓不达诸法实相,起我法执著的错误认识,就称虚妄分别的识;反之,若能如实了知诸法的真实相,而不起我法执著,便是如理观察诸法实相的智。而世间的一切凡夫又无不皆有我法执著,有此执著,便会缠缚有情,不得解脱出离,《解深密经》称此为“相缚”,也就是在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尘、意了法的六尘境界相上,自生颠倒,心有所住,而起种种遍计所执相。这就是凡夫。如何才能得相解脱而超凡入圣呢?那就只有本着佛陀的教导,“亲近善友,发菩提心,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于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境界相上,深知是缘生如幻,中无实我实法可得,不取于相,心无所住,如是修行,方能获得“相解脱”而超凡入圣。相解脱主要是转变前六识的错误认识为正确的认识,是在正对境(六尘)的现实生活中,以般若智慧,活参活悟,现证现观,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而修行。因此,从前六识以智慧观空遣相的角度言,一念觉照,一念自在,念念觉照,念念自在,故可说言顿悟。

五、对信心不足的怯弱众生而言顿悟者。怯弱众生有二:1.自轻而住、不敢发心修行者。在学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闻无上正等菩提广大深远,心生怯弱;闻六波罗蜜多甚难可修,心生怯弱;闻诸佛圆满转依极难可证,心生怯弱。是故不敢发心修行。为了对治此一怯弱众生,故说依于般若智慧,顿悟诸法实相便可成佛。所谓“菩萨方便善巧,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无量果;菩萨方便善巧,能令有情,少用功力,引摄广大无量善根。” 2.把解脱寄托在来生和他方者。有的学佛者总认为心外有实在的染土和净土,更认为有实在的色相诸佛可依止。既然土在心外,又有染净之别,于是便产生了修行只有等到临命终时生于他方净土之中、亲见具三十二大士相的如来才能修行,所以不敢在世间修,当下修,心内修。殊不知染净之土皆由心现,犹如夜梦中所见的染净之土一样,是不能离开做梦人的心识的。古德云:“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就说明了这一点。土既如是,非是实有,色相音声的如来亦复如是,仍非实有。所谓“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见佛”;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色相音声既不是佛,如何修行才能见佛?八十《华严经》十六说:“了知一切法,自性无所有,如是解法性,则见卢舍那。”当然解法性是在自心中,依于般若顿见真如本性,使自己不迷,内心清净。就在当下内心中修行,就在当下内心中见佛。见佛者,见觉而不迷有般若智慧之佛。

六、依“成满”二字而言顿悟者。见道名“成”,等觉名“满”。一般学佛修行有两个阶段必然是顿悟,一是最初超凡入圣、见道登地时是顿悟。所谓于四加行位中,依四寻思修观,得四三摩地及四如实智,既观境空,又观心空,更观境心二空之空也空,加行至极,豁然大悟,而见道入于圣位。此时言语道断,心行处灭,能所双泯,智如俱空,现观寂照,证受如如,从此生如来家,决定成佛。二是等觉位满,至成佛时是顿悟。因为等觉位的法云地菩萨在入金刚喻定成佛时,顿断微细最极微细的二取习气及业习气,刹那之间,空异熟识,转有漏的第八识为清净的无垢识和大圆镜智,得粗重解脱,成圆满的佛果。因此,修行者加行至见道(成)、等觉至究竟(满),皆是刹那成就,故说顿悟。

成佛的佛有两个含义,一是觉而不迷名佛,二是得圆满转依成就粗重解脱名佛。前一觉而不迷之佛,若未圆满,便由佛的因位所摄,仍是佛的一部分,同样方便可称为佛。一般禅家的顿悟成佛说多依此义而立。后一圆满转依得粗重解脱的佛,是十足果位上的佛,教下所说具足圆满功德的佛,则多取此义而立。

再者,顿悟成佛是对渐修成佛而说的。严格说来,成佛是非顿非渐的。何以故?一是时间是假法,无有实在的快慢可言,若说定有顿或渐,便是不达中道、偏于二边之法执,是故不可说定有顿与渐。二是从法性无我言,可说顿;从法相因果言,可说渐。但是性不离相,性由相显,相不离性,相揽性成,性相不二,是法实相。故从不落有无的实相言,不能说定有顿与渐。三是从大悲无尽以度众生言,就是三大阿僧祇劫,仍觉时间短;从大智观空以见法性言,就是当下成佛都觉时间长,何以故?般若不见有时空故,当下仍在时空中。是故不应定执有顿有渐。四是从“相、粗”两种解脱结合看,仍不可说定有顿与渐。五是地前可说有顿有渐,见道以后,悲智等运,定慧等持,不落二边,常时都安住在中道实相之中,而不见有顿渐相。因此,从圣位而言,不可说有顿或渐。六是方便对机可说有顿有渐,若本诸法实相如实开显,则亦不可说有顿有渐。

总之,真学佛者不要固执于名相上的顿与渐,只要发菩提大心,修六度万行,时时抓当下,时时行佛道,所谓在生活中,在心地上,悲智等运,不取不舍。依此行持,自成佛果。不依此修,纵经无量阿僧祇劫,仍是轮回中的凡夫。是故也可以说,在三大阿僧祇劫中都抓顿悟,以相解脱来成就粗重解脱,以粗重解脱来体现相解脱。这就是顿悟成佛禅。

六、平常心是禅

禅宗马祖道一禅师,有“平常心是道”之说。如《景德传灯录》卷二十八云:“江西大寂道一禅师示众云:道不用修但莫污染。何为污染?但有生死心,造作趣向,皆是污染。若欲直会其道,平常心是道。谓平常心,无造作、无是非、无取舍、无断常、无凡、无圣。经云:‘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只如今行住坐卧应机接物尽是道。”此处的平常心决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凡夫位上没有损人害人、但也无有明白一切事理的心。而佛教所说的平常心是无有污染之心。什么是污染心呢?一是以无明为根本、内心常有我法执著的生死心;二是有所造作、法执未破、内心有舍(舍世间)有取(取涅槃)的出世间心。前一是凡夫心,后一是二乘心,有此二心,皆是污染。如何才能做到不污染的平常心?

一要“无造作”。何谓造作?未破我法执者,在我法执的支配下,刻意起心作业,名为造作。无造作者,从大乘言,行无缘慈,运同体悲,在智慧观照实相下,随缘广作一切众善,也就是在做一切众善时,三轮体空,内心清净,而无我法执著,是为学佛者无造作的平常心。

二要“无是非”。是非是诸法的差别相,学佛者要在一切差别相上见到诸法的平等共相,不要因相而迷性。昔时慧能大师开示惠明时说:“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所谓不思善恶,是因为善恶既是有为法相,又是二边;远离二边,见诸法平等的无为共相(法性),而不为如幻之相所迷,是为正见,是为般若,也是真正的无是无非。“七佛偈”中尸弃佛云:“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79]见如幻无有定法的善恶,而不起善恶的执著相,是为无是非。而决不是指学佛者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把邪法认为是正法,把圣者认为是外道。所以真正的无是非,是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而亲证是非如幻的平等共性——法无我性真如。是为无是非的平常心。

三要“无取舍”。《维摩诘所说经》卷一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从“无我无造无受者”而言,故不取;从“善恶之业亦不亡”而言,故不舍。也就是说从无我律言,故不取;从因果律言,故不舍。不取不舍,是为中道。《永嘉证道歌》云:“取不得,舍不得,不可得中只么得。”是故真修行者,应在一切法不可得中,得一不取不舍。不取不舍也就是不增不减。不取我、人、众生、寿者、法及非法诸相,故名于法不增;不舍弃度化一切众生的清净善行,故名不减。不取不舍,不增不减,是善取空者。《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六云:“不于实无起增益执,不于实有起损减执,不增不减,不取不舍,如实了知如实真如、离言自性,如是名为善取空者。” [82]此中“实无”者,谓实我实法实无;“实有”者,谓如幻的因果实有。因实无,所以不应执取而增益;因实有,所以不应舍离而损减。无增益损减,是为无取舍的平常心。

四要“无断常”。断与常仅存在于认识上、见解上,并非诸法真正有断有常。断见者:拨无因果,认为一切诸法皆空无所有,所谓执人死如灯灭者是。常见者:认为有带主宰性、常一性的实我实法,所谓执有上帝、神我、灵魂、真心者是。佛法反对断常,主张一切诸法都是在缘起因果之中,所谓因灭故非常,果生故非断,非断非常,是为大乘佛法缘起正理。所以真正的无断常者,缘起法是无断常,因果规律是无断常。若是常者,因不会灭;若是断者,果不会生。既然诸法因灭而果生者,则说明了诸法是相似相续的,是非断非常的。相似相续,非断非常,是诸法的真实相。见此诸法的真实相,是为无断常的平常心。

五要“无凡圣”。如幻的凡圣虽有,实有的凡圣却无。正因为有如幻的凡圣,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发心修行,破迷开悟,转凡成圣,方可解脱成佛;又因为实有的凡圣永无,所以我们又要不取凡圣相。《六祖坛经》云:“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这就是凡圣虽有,但平等如梦幻;正因为如梦幻,所以不取凡圣相。《证道歌》亦云:“了了见,无一物,亦无人,亦无佛,大千沙界海中沤,一切圣贤如电拂。” “电拂”者,无常义,虽有而非真。一切凡夫如是,一切圣贤亦复如是。用般若观照世出世间一切染净凡圣诸法时,自能不见人,不见佛,不见物,一切皆不见故,所谓“慧眼无见”者是。但这种无见是建立在无不见的基础上的。正因为无不见,所以才深知包括凡圣在内的一切法皆不可取,不可得。不取不得,是为无凡圣的平常心。

总之,凡圣、断常、取舍、是非,是有为对待的差别之法,是二边,而不是中道。学佛者在差别法相上见平等法性,在二边对待法上心无所住,所谓“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是为学佛者的平常心,做到这一点,是为真正的道或禅。(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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