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刊主页2005年度第一期编者小语
 

编者小语

去年底,马来西亚的蔡明田居士来北京办事,顺便约我见面。见面后,谈论的主要话题是居士佛教。蔡先生很直爽,学问也做得好,出过十多本书,其中有几本是专谈居士佛教的。这些年,他一直致力于推广居士佛教的理念。他自己就是马来西亚古晋佛教居士林的林长。他说,他之所以要推广居士佛教,是因为传统佛教的弘法主体——僧团,素质比较低,且自我封闭,不能主动地融入社会,在科技文明普及的今天,已很难独立地胜任弘法的重任。而相对来说,居士更有优势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佛教的未来希望要靠居士佛教。他多次引用印顺法师的话说,“知识化,年轻化,居士化”是中国佛教的唯一出路。

蔡先生对佛教所怀有的那份强烈的使命感和忧患意识,令我很感动。他的话引起了我对佛教未来发展的一些思考,同时也对居士佛教本身产生了很多疑问。与传统佛教(传统佛教的弘法主体是僧团,我们姑且称之为“僧团佛教”)相比,居士佛教最大的特征显然是要突出居士团体在弘法中的主体地位。所有提倡居士佛教的人都会补充说,这种突出并不是要与僧团闹分裂、搞对立,相反,是要与僧团建立起一种互相依靠、互相激发、和谐共存的局面。我宁愿相信这样的初衷是真诚的。但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却不是那么简单。既有理论上的困惑,也有实践上的困惑。

我们是佛的弟子,理所当然要听佛的教诲。有很多问题,我们不能回避,需要讲清楚。比如说,如何从理论上确立居士弘法的主体地位?居士能不能传法?如果能,他应当具足哪些条件?其资格由谁来认证?谁有资格认证?传统的僧团有戒律、清规以及羯磨等形式来保证其纯正性,作为弘法主体的居士团体如何保证其信仰和组织的纯正性?寺院财产是十方常住的,居士林的财产归属如何定位?如何管理?在很多地方,居士林的负责人或者管理委员会,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的,但是居士林的经济来源一旦受制于某个财团或个人,这种民主选举如何保证居士团体的信仰纯正性不受干扰?这些问题不是想出来的,而是中国大陆的一些居士林已经出现过、或正在面临的问题。

无论是主张以僧团为弘法主体的传统佛教,还是以居士为弘法主体的居士佛教,这不是一个“可以”和“不可以”的问题,因为这两种佛教形式已经存在了,只不过是规模大小不同、效果的理想与不理想而已。如果整个教界把它作为一个反省的契机,对佛教的未来发展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

通过我个人观察柏林禅寺这十多年的弘法经验,我的观点很明确:

1、居士佛教的出现是僧团建设严重后滞于信众的需要所致。居士佛教是佛教衰败之际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救急之法,决不是佛教的健康之相。当居士成为弘法主体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佛陀所说的“末法”之相,何来希望之有!

2、如果一个地方建立起了一支高素质的清净僧团,经常开展活动,把信众凝聚在一起,我相信,居士佛教的提法可能是一种多余。

3、当前佛教事业的核心任务是,要想方设法提高僧团素质,这才是佛教真正的希望所在。离开了这一核心,一切形式的热热闹闹,都不能使佛教真正全面振兴。僧团尤其应当自我反省、自我振作。

4、当一个地方没有建立起健康的高素质的能够摄众的僧团之前,我们应当理解居士在僧团之外创立自己的活动团体。这对僧团来说,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

5、历史上,尤其是在中国近代,确实出现过一些大居士,他们为佛教的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是,无论就人数、教化面、还是就对未来的影响来说,远不能与出家人相比。近代是这样,过去更是这样。这是一个历史的事实。在中国历史上,居士从来没有成为过独立的弘法主体,更多的是在僧团的领导之下做一些弘法的协助工作。我不指望未来的居士佛教能改变这一历史态势。目前,中国大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优秀的僧团,他们的弘法工作足以令我坚信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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