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刊主页1996年度第四期希迁行状系年考略
 

希迁行状系年考略

蔡日新

1、生卒籍里。公元700年,希迁禅师出生于端州高要(今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县)陈氏乡民家。今按:《宋高僧传》卷九云:希迁“于贞元六年庚午岁十二月二十五日顺化,春秋九十一。”《景德传灯录》卷十四及《五灯会无》卷五所载石头卒年及寿元均与之相同。我们可由贞元六年(790)上推91年(虚数年龄),则可知希迁生于武周圣历三年(700)。这一点,目前学术界是公认无争议的。《宋高僧传》卷九云:“释希迁,姓陈氏,端州高要人也。”《景德录》卷十四云:“石头希迁大师,端 州高要人氏,姓陈氏。”《五灯针元》卷五云:“南岳石头希迁禅师,端州高要陈氏子。”以上诸种文献,对希迁的卒年、寿元及籍里之记载均无异说。

2、希迁生前之瑞像。《宋记僧传》卷九云:“母方怀孕,不喜荤血。”《景德传灯灵》卷十四及《五灯会元》卷五均言:“母初怀娠,不喜荤茹。”此盖是希迁出世后必归丛林的瑞象。

3、少年之希迁(12岁以前,即711年前)。《宋高僧传》卷九云:“及生岐嶷,虽在孩提,不烦保母;既冠,然诺自许,未尝以气色忤人。其乡洞獠,民畏鬼神,多淫祀,率以牛酒,祚作圣想。迁辄往毁丛祠,夺牛而归,岁盈数十。乡老不能禁其理焉。”《景德录》及《五灯会元》之之所载大率与传同,故此不赘录。就不上在这段文字来看,所录希迁事略年载断限大致在711年-712年间。但文中“既冠”二字,各本均同,其“冠”字似很有问题,当为“丱”字的传写之讹(祥《论希迁大师禅学思想》部分)。再看传记文字的内容,则大略可知少年希迁之性格。首先,希迁是一个夙慧具足的法器,“岐嶷”二字,典出《诗经.大雅.生民》“克岐克嶷”一语,后借以指幼年聪慧之意。“虽在孩提,不烦保母”,言幼年即能自立,无烦母劳,“既冠( 丱),然诺自许,未尝以气色忤人”,指希迁具有言信行果的性格,且又待人能祥和平易,这与大师后来开示学人形成慈祥霭之这特点甚相关。此外,希迁的故里处南蛮,乡民多以狩猎为业,其俗甚畏鬼神,因此,多滥祀于神灵。且祭祀则多杀牛置酒,每年多达数十次,这种民间的原始神灵崇拜信仰不但不是了悟人生哲理的正信,而且其淫祀又多杀生,也必将耗尽民财。面对这种相沿习久的民俗信仰,希迁敢于以实际行动去破斥。他的往毁丛祠,即如拆除今之江南小土地庙一般。希迁这样做,必然要具有很大的反传统陋习的勇气,而且其成功也与他平时“未尝以气色忤人”(以理服人)的作用很有关,故“乡老不能禁”。

4、曹溪求法(约711-713年,希迁12至14岁之间)。《宋高僧传》卷九云:“闻大鉴禅师南来,学心相踵。迁乃直往,大鉴衍然执其手,且戏之曰:‘苟为我弟子,当肖。’迁卣尔而笑曰:‘诺。’既而灵机一发,廓若初霁。”《景德录》卷十四云:“后直造曹溪,六祖大师度为弟子,未具戒。”《五灯会元》卷五云:“后直造曹溪,得度未具戒。”从以上三种文献来看,希迁的曹溪求法应当是信然不诬的,尽管六祖十分喜欢希迁,但当六祖寂时,希迁尚未满14周岁,按戒律规定,未成年的二众是不应当具足戒的,故灯录云“得度未具戒。”又《景德录》卷五及《五灯会元》卷五均载有六祖寂前对希迁的遗 诫。《景德录》卷寺云:“六祖将示灭,有沙弥希迁问曰:‘和尚百年后,希迁未审当何人?’祖曰:‘寻思去。’”这里也为希迁日后皈依青原行思,作出了揭示。

5、上下求索(713-728年左右,希迁14岁至29岁左右)。《宋高僧传》云:“自是上下罗浮,往来三峡间。开元十六年,罗浮受具戒,是年归就山。”《景德录》卷五云:“及祖顺世,迁每于静处端坐,寂若忘生。第一坐问曰:‘汝师已逝,空坐奚为?’迁曰:‘我禀遗诫故,寻思尔。’第一坐曰:‘汝有师兄行思和尚,今往吉州,汝因缘在彼。师言甚直,汝自迷耳。’迁闻语便礼辞祖龛,直诣静居。”在这16年左右的时间内,希迁经历了一个上下彷徨求索的阶段。若依《宋高僧传》,则六祖寂后,希迁曾于罗浮与三峡间往来参学了不少时日。然依《景德录》卷五与《五灯会元》卷五,则希迁尽管有上下求法的经历,但其常住应未离曹溪。因而,他开元十六年(728)的罗浮受具戒,应当是在祖庭曹溪,这从希迁的“礼辞祖龛”等文字中,是可以见出他当年的常住应是在曹溪,而第一坐也应当是曹溪祖庭中的。若要据史考之,则诸《景德录》卷五及《五灯会元》卷二中的想解法嗣,但有法海甾住韶 州。又《坛经》云:“此《坛经》,法海上座集。”由此可以基本确定上文中指点希迁的第一坐当为法海上坐,而他的罗浮受具也当是在韶州曹溪。再从希迁见行思后,行思问他从何方来,希迁云“曹溪”这一公案,我们也可以初步断定此中的第一坐为法海,因而,石头的受具戒也应在曹溪。在《宋高僧传》中,则略去了希迁经首坐指引的事迹,若二者相参,则基本可以推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又及:希迁的故里是一个朴手质无文的江南山乡,其文化水平势必不高。希迁入曹溪,未免不从法海等禅师那里习经论、识文字,否则,希迁后来是断乎不可能读懂《肇论》的,他也断乎写不出《参同契》。

6、得法住山(729-742年,石头29岁至43岁之间)。石头经法海上坐指点后,在吉州青原山静居寺找到了他的师兄行思,师徒间经过一场应机勘辩,并以通书参 学于怀让,方密契心印(事具《景德录》卷五、《五灯会元》卷五中,详后文《石头希迁禅师行状录辑要》中“与青原系禅师语录”部分)。石头在密契心印后到南岳住山,大抵在742年左右,是年希迁43岁。据《景德录》卷十四所载,“师于唐天宝初荐之衡山南寺,寺之东有石,状如台,乃结庵其上,时号石头和尚。”(《五灯会元》卷五所载略同)南寺,今人多认为即南台寺,而师之所结庵用乃寺东之石上,《一统志》亦载有“大中间,宰相裴休为书‘无际禅寺’、‘见相塔’二碑。”《宋高僧传》卷九云:“塔成三十六年,国子博士刘轲素明玄理,钦尚祖风,与道铣相遇,盛述先师之道。轲为碑纪德,长庆中也。”由此大致可以推断刘轲所作乃碑铭文字,裴休所题盖寺与塔之碑额,且在石头寂后的30多年了,这中间便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无际禅寺未见得便是当时的南寺,也许后来与南台合为一寺了,便该寺梁天监年间即名南名寺,另外,也不排除《宋高僧传》及诸灯录在传抄中夺了“台”字。在文献不足征的情况下,我们姑从众说,权将南台寺与无际禅寺合说一寺算了。

此外,按《传灯录》所载,行思禅师于开元28年12月13日寂,在西历纪元则为740年。南岳通书当在740年以前,希迁的荐诸南寺是天宝初年(742),其荐人很可 能是怀让。因为,怀让所住的般若寺离今之南台寺甚近,又因为他与行思同出曹溪门下,且行思寂前曾托希迁与他通了书(荐贤信)。凡此种种,足以见出他很有可能推荐希迁。固然,南岳的固、瓒二师也十分赏识希迁,未见得不出言相荐,但其可能性没有怀让和尚那么大,但由于有几老相荐,希迁在住岳前就在岳中丛林享有较高的地位了。怀让也大概在荐完希迁后不久即圆寂(744)了。

再者,我们从希迁得法后的结庵住山,也大致可以推断其《草庵歌》的创作时期。若按情理推断,《草庵歌》应作于希迁住庵后的前几年之中。

又:据《宋高僧传》卷九所载:“初,岳中固、瓒、让三禅师,皆曹溪门下,佥谓其徒曰:‘彼石头真师子吼,必能使汝眼清凉。’由是门人归慕焉。”今按:怀让在灯录中为曹溪门下;明瓒(懒残)于《宋高僧传》中为得法于嵩山普寂,普寂乃神秀门下,此处则前后抵悟了。再说固禅师,遍检禅书不可得,《南岳志》中亦无记载。但于《〈宋高僧传〉人名索引》中有固律师之记载。且又分隶于其他僧传之中,此则更不易考了。今大略考之,殆当时南岳有希操、贞固律师,亦有怀让、明瓒等禅师。作传者混而同称,用笔之疏盖亦难免。在这段文字中,一个“初”字很值得引起注意。石头在开元16年(728)罗浮受具戒后即造青原求法,待到天宝初(742左右)在住山,其间长达14年之久,其行状除往来吉州与南岳间的机辩语录外,余皆不可考。笔者以为此间节去了石头的一些事略,石头742年左右的住岳,大抵也是在丛林中有了较大的影响才结庵的,由此 应大致推测文中的“初”字,其年代断限的下限当为石头住山前(即742年以前)。但对于三禅师的赞语。僧传及灯录均无具体记载,只在《景德录》卷五及《五灯会无》卷五的青原传中有通书南岳怀让的记载。此中甚至还包括了行思和尚向岳中此三大师推荐石头的事略,《景德传》卷五及《五灯会无》卷五均云:“师于天宝初荐之衡,南寺,”即是其证。至于南寺,因寺志不存,当年的住持为谁也就不得而知了,但行思之所荐殆不出乎此三大德。其中怀让住般若寺(今福严寺),且于石头住岳不久便圆寂(744);固律师之所住则不详;而明瓒禅师之所住,《宋高僧传》卷十九但有:“天宝初,至南岳持执役”一语,据《南岳志》卷十所载,明瓒当年所住乃衡岳寺,在紫云峰下,盖与石头所住南寺无涉。

7、开宗阐教(742-790)。这一时期长达48年之久,在此期间,石头基本上住于南岳,仅广德二年(764年,被门人请下于梁端弘化一段时间外,余皆在南寺草庵住持。“梁端”,据有的学者说即长沙,但未详其所本,今考诸史志,毕 竟无明证。明人矍汝稷《指月录》云:“一日,见负米登山者,师问之,知为送供者。师愍之,明晶即移庵下梁端。”依此看来,“梁端”未见得便是长沙。今查《旧唐书.地理志一》,“开元二十一年(733),分天下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治。”而当时的湖南观察使的府治在潭州,管辖区为潭、衡、郴、连、道、永、邵等州。长沙在唐代称为潭州,且此名又行于开元末年,在石头住岳之前,故长沙应更无梁端之称。今查《南岳志》卷二,南岳七十二峰中并无“梁端”之名。是否南台寺建于梁天监中,而希迁之结庵又在南台之东大石上,此石当时即名梁端,亦未可知。再从希迁弟子入室谒师的年限来看,其盛期在广德年间,按比较合理的推测,应当是764年,石头将原南寺东之“状如台”之处年结的草庵移地石头山下,由是“广阐玄化”。移庵下山后住于何寺,虽时不可知,但总未离南岳。椐《南岳志》之所载,石头是住持于南 台寺的,此说虽尚有疑,但总比误断为“长沙”要好。我们至少可以定下一个基调,石头虽在南岳有过移庵的事迹,但终归不出衡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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